<?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JeffHung.Blog &#187; Society</title>
	<atom:link href="http://www.jeffhung.net/blog/categories/society/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link>
	<description>(My smile insists of having nose. :-)</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hu, 24 Nov 2011 07:25:31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3.1.2-alpha</generator>
		<item>
		<title>「自由的限制是自由」</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852/</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85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06 Feb 2010 15:18:14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p=2852</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看到這噗，感覺真是帥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看到這噗，感覺真是帥啊！善哉此言：</p>
<blockquote>
<p><a href="http://www.plurk.com/frankcthsieh">長 仔</a> 說 今天有學生問：台灣太自由了，是不是要限制？我的回答：<a href="http://www.plurk.com/p/3nzkd7">自由的限制是自由</a>，別人的自由就是你的自由限制。你有打鼔的自由，他有安靜睡覺的自由，打鼓的音量分貝的規範，就是讓雙方自由極大化的限制，台灣太亂不是太自由，無能力管理的政府會藉口限制人民自由。</p>
</blockquote>
<p>然後我想到這件荒謬的事情：<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ot2BueORD28&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獨家直擊！一人遊行募款，警方舉牌命令解散？！</a>。這已經不是有沒有能力管理的問題，而是連什麼應該管理都搞不清楚了。<a href="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10/02/blog-post_02.html">這個政府壞成這樣</a>，幾十年來所累積成就的民主與法治，僅僅一年多就如此病入膏肓。哀。</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852/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噁心的高等教育</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290/</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29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7 Sep 2009 15:55:57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p=2290</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讓我覺得很噁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讓我覺得很噁心：《<a href="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9/09/200909141019.shtml">北大副校长告诫好友：别让你女儿在国内读博士</a>》。</p>
<p>本來看到下面這段，還沒有意識到是什麼意思：</p>
<blockquote>
<p>这位副校长突然激动起来，提高声音说，我不是不想帮你的忙，你如果不想自己的女儿被你这样年纪的老头玩弄，就不要让她在国内读博士，送到国外去吧。</p>
</blockquote>
<p>然後看到接下來這段，突然覺得噁心想吐起來：</p>
<blockquote>
<p>这位前副校长说，就他从周围教授那里得到的消息，目前中国的博导，除了所有的著作都是男研究人生们效劳完成的，基本上都会在适当的时候找一两个女博士生，而这些女博士生要想最后戴上博士帽，一定会把自己的身体献给博导们。他说，据他们北大教授圈内的统计，全国高校中高达70%以上的女博士被新中国的博导们传授&ldquo;知识&rdquo;的同时，也顺带被奸淫受精。</p>
</blockquote>
<p>不曉得真實性如何，唉。<a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jeffhung/3929298578/">原文備份於 flickr</a> 上。</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290/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公路客運與悠遊卡二代機</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257/</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257/#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5 Sep 2009 16:14:39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p=2257</guid>
		<description><![CDATA[請先閱讀這則新聞《2路線車資反變貴/悠遊卡付客運車費 多5元》...]]></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請先閱讀這則新聞《<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2/today-taipei2.htm">2路線車資反變貴/悠遊卡付客運車費 多5元</a>》：</p>
<blockquote>
<p><strong>2路線車資反變貴/悠遊卡付客運車費 多5元</strong></p>
<p>〔記者李穎／北縣報導〕台北縣86條公路客運路線公車，從3月底開始全面加裝新款悠遊卡二代機，有民眾抱怨，過去使用悠遊卡一代機，搭乘指南客運27路及淡水客運「淡大－淡水」公車，車資只要15元，二代機收費卻貴了5元，縣府計畫將這兩路公車改為縣轄公車，解決收費爭議。</p>
<p><strong>擬改縣轄公車 解爭議</strong></p>
<p>台北縣政府上個月結合國光、淡水、台北等11家客運業者，開通86條公路客運路線加入悠遊卡票證付費服務，有民眾發現，過去使用一代機時，搭指南客運27路及淡水客運「淡江大學－淡水」公車，刷悠遊卡只扣15元，使用二代機採里程付費，上、下車都得刷卡，車資卻要20元。</p>
<p>縣府交通局長林重昌說，投訴者多為淡江大學學生，因為這兩條路線和多條市區公車路線重疊，競爭激烈，公路客運過去車資就是規定20元，使用悠遊卡一代機收費，除了刷一次卡扣15元，應該還要加收5元，不過客運司機怕客人投訴，都沒有加收錢，使用悠遊卡二代機後，電子紀錄起迄點，雖然只有6公里路程，仍是要扣20元。</p>
<p>林重昌說，公路客運與市區公車收費標準不同，為了徹底解決收費爭議，必須經公路總局審核路權撤除後，將這兩條路線公告改隸為縣轄公車，才能以計次收費，時程尚未確定。</p>
</blockquote>
<p>定居於竹圍，有了紅蘿蔔之後，偶爾會需要搭乘，行走於中正東路上的各路公車、客運。理論上，每一台車都可以坐，然而實際上，卻有幾路公車，在刷悠遊卡的時候，被「鎖卡」了。悠遊卡在台北，已經是很普及的大眾交通工具票證，身上有了悠遊卡，一般都不會想到要自備足夠的零錢。也因此，在悠遊卡不能用的情況下，我就曾經，必須將身上僅剩的五十元硬幣，作為車資投下。</p>
<p>「鎖卡」一詞，是車內貼的公告的正式說法。起初我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因為同樣一張卡，在捷運站皆使用正常，只有在這幾路換用了悠遊卡二代機的公車上，會遭遇到「鎖卡」的狀況。因此我判定，是新的二代機對悠遊卡的相容性問題，無法偵測接收到我這張卡的資料，而不是什麼「鎖卡」的問題。</p>
<p>然而，後來有一次，與司機先生閒聊的過程中，我才領悟，原來這的確是「鎖卡」，只是問題的根源，出在不良的 deployment 上。</p>
<p>事情是這樣的，在悠遊卡普及後，其實大家都會有這樣的<del>莫</del><ins>默</ins>契：搭公車是上車或下車時，刷一次；搭捷運則是出、入站都要，共刷兩次。然而實際上，淡水的這些公車，實際上不是公車，而是客運。公車是分段收費，而客運則是計程收費，也就是站距越長，費用就越高，和捷運的邏輯一樣。因此，客運裡的悠遊卡機，跟捷運一樣，是上、下車都要刷，共兩次。</p>
<p>可是大家都已經習慣了，坐公車只要刷一次就好。於是就會有人，包括我，沒看到貼在悠遊卡機上那張小小的「上下站都要刷」的小告示，而曾經只刷一次過。搭乘捷運時，若進站有刷出站沒刷，或進站沒刷出站有刷，此時就會產生進、出站異常，無法通過柵門，必須找站務人員處理。同樣的，在搭乘上下站皆須刷卡的客運時，若有一次忘了刷，下次搭乘時，一樣會產生進、出站異常，也就是所謂的「鎖卡」現象。而且，這個進、出站異常，會各自對應到所屬的營運商，客運進、出站異常，不會影響到捷運進、出站；捷運進、出站異常，不會影響到客運。</p>
<p>但問題是，在捷運裡，碰到這種異常現象，隨時可以找到站務人員處理，但在客運裡，就沒有辦法了。司機大哥說，必須要到兩個端點站，才能「解鎖」。兩個端點站，分別在淡海與樹林。我那來那個美國時間跑這麼一趟，就專程為了解鎖。</p>
<p>而這，<del>跟</del><ins>根</ins>本就是剛換二代機，決策確定必須上、下站都刷卡時，就應該要有想到的問題情境。竟然在 deploy 的時候，沒有大力且確實地宣導，難怪會出問題。</p>
<p>至此，我亦看懂了新聞的最後一句：「必須經公路總局審核路權撤除後，將這兩條路線公告改隸為縣轄公車，才能以計次收費。」最終的解法，必須繞這麼一大圈，才能放出大決，解決問題，當初規劃的人，真的該去撞牆了。</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2257/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淡水不發展，是因為有垃圾鎮民！」</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809/</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80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6 Mar 2009 02:39:51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Life]]></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p=1809</guid>
		<description><![CDATA[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幹。</p>
<blockquote>
<p>最高潮處即是某位「官」按奈不住，指著「民」大駡：「淡水發展不起來，就是有你們這些垃圾鎮民！」</p>
</blockquote>
<p>來源一：《<a href="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mp;articleId=33119">淡水不發展，是因為有垃圾鎮民！</a>》(<a href="http://funp.com/t829799">請到 funP 幫推</a>)</p>
<p>來源二：《<a href="http://blog.xuite.net/harnyi/ilovequilt/22986409">【記錄】淡北快速道路攻防--向監委陳情記實（恩澤爸）</a>》 (<a href="http://funp.com/t827764">請到 funP 幫推</a>)</p>
<p>事實一：淡北快速道路某次協調會，居民問官員，蓋了之後可以節省多少通勤時間，官員回答：「五分鐘。」花 40 億，賠上自然生態景觀，只節省五分鐘！</p>
<p>事實二：以一個在地人的身份，可以觀察到這樣的事實：淡水的交通問題，瓶頸在淡水鎮中心，與進入大度路之處，中正東路沒有交通問題，而且只有假日較為嚴重，但根本沒有到如板橋那樣的程度。蓋了淡北快速道路，只是把不是瓶頸的地方弄寬，反而會造成瓶頸處更為壅塞。</p>
<p>&nbsp;</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809/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氣得手發抖</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291/</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29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05 Nov 2008 05:00:58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Life]]></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p=1291</guid>
		<description><![CDATA[最近缺錢，所以還是去樓下員工餐廳吃午飯。餐廳裡邊看新聞邊高談闊論的氣氛依舊。 我試探性地聊了一下早上聽到的傳聞：遊覽車被禁止上交流道通行，罪名是妨礙國家安全，以及高鐵好像只行駛到桃園青埔站的消息。得到的回答是：這會不會太誇張了，然後眾人又繼續換個話題，大談誰又被起訴的消息。 我還無法確認早上聽到的傳聞，不過我已經氣到手微微地發抖，不知道怎麼把飯吃完。 以前我總這麼跟身邊的人說，記者通常都愛亂報，至少要等到司法定讞之後，才看得到真相。不過，我現在已經不敢這麼天真了。 早上出門前，跟我的小寶貝玩得很高興，我很憂鬱，我很擔憂，我看不見未來在哪裡。我不想要以後一回到家，兒子不見了，只因為他不懂事亂講話。可是我又無能為力。]]></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最近缺錢，所以還是去樓下員工餐廳吃午飯。餐廳裡邊看新聞邊高談闊論的氣氛依舊。</p>
<p>我試探性地聊了一下早上聽到的傳聞：<span class="entry-content">遊覽車被禁止上交流道通行，罪名是妨礙國家安全，以及</span><span class="entry-content">高鐵好像只行駛到桃園青埔站的消息。得到的回答是</span>：這會不會太誇張了，然後眾人又繼續換個話題，大談誰又被起訴的消息。</p>
<p>我還無法確認早上聽到的傳聞，不過我已經氣到手微微地發抖，不知道怎麼把飯吃完。</p>
<p>以前我總這麼跟身邊的人說，記者通常都愛亂報，至少要等到司法定讞之後，才看得到真相。不過，我現在已經不敢這麼天真了。</p>
<p>早上出門前，跟我的小寶貝玩得很高興，我很憂鬱，我很擔憂，我看不見未來在哪裡。我不想要以後一回到家，兒子不見了，只因為他不懂事亂講話。可是我又無能為力。</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291/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一億！</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25/</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2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1 May 2008 04:33:13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p=1125</guid>
		<description><![CDATA[「…李慶安這樣是矇騙人民，等於是詐領了新台幣一億多元的薪水，還非法向支持者募款…」]]></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hellip;李慶安這樣是矇騙人民，等於是詐領了新台幣一億多元的薪水，還非法向支持者募款&hellip;」</p>
<p>今天的新聞：</p>
<blockquote>
<p><a href="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111199"><b>李慶安雙重國籍 綠籲王金平清查 藍：依法辦理</b></a></p>
<p>時間： 2008/05/21</p>
<p>21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台北地檢署確認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擁有中華民國和美國的雙重國籍。民進黨團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馬上清查所有委員的國籍，並要求國民黨團簽署切結書，讓所有立委接受查核；而國民黨團則表示，李慶安的國籍問題，一切依法辦理。國民黨籍立委李慶安被報導擁有雙重國籍，立法院民進黨團21日批評，李慶安這樣是矇騙人民，等於是詐領了新台幣一億多元的薪水，還非法向支持者募款，黨團要求司法單位繼續偵辦，也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把所有立委的國籍查個清楚，黨籍立委邱議瑩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要在這裡再一次懇切呼籲王金平院長，不要再當爛好人了，是不是應該趕快清查，是否國民黨裡頭還有其他委員也具有雙重國籍。』</p>
<p>而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張顯耀則表示，一切依法辦理。張顯耀說：『我的了解她有跟黨中央報告，這事情她已經沒有問題，她覺得外界的報導跟現實有出入，我們的態度很清楚，一切依法辦理，完全依法辦理。』</p>
<p>民進黨團數度呼籲王金平不要當國民黨的遮羞布，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表示，民進黨團所有立委已經簽下切結書，願意接受查核，希望國民黨團也立刻簽下切結書。</p>
</blockquote>
<p>我就說，國庫虧損，立法委員要負最大的責任。</p>
<p>其他人怎麼說：</p>
<ul>
<li><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13458670">快幫李慶安解套吧</a> - 這真是太瞎了。</li>
</ul>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25/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如果很高興，就要放鞭炮？</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4/</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4/#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4 Mar 2008 16:56:12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Feeling]]></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4/</guid>
		<description><![CDATA[記錄一下一個事件，與心情。]]></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記錄一下一個事件，與心情。</p>
<p>時間是 2008 年&nbsp;3 月 22 日晚上，也就是 2008 年總統大選投票日晚上，開票結果已大致明朗。我們陪著從美國回來的幾位親戚，去附近一間蠻不錯的小館用餐。我們是常客，老闆娘很會做生意，菜炒得也不錯，而且平價，客人很多，最後我們與另外一桌人，席開在外面。</p>
<p>親戚回來台灣，除了投票以外，也是為了看我、我的太太、我的新居，以及我那剛出生不滿三個月大的兒子。</p>
<p>隔壁桌邊用餐邊傳出快樂的談笑聲，想來是 2 號候選人的忠誠信徒。民主的精神是少數服從多數，在此我們為他們心目中的人選能夠勝出，也感到高興。</p>
<p>飯吃著吃著，突然傳來老闆娘不斷地勸解著：「要低調～要低調～」的聲音，過沒多久，就看到隔壁桌的人，拿來了一大捲鞭炮，準備要放來慶祝。</p>
<p>開玩笑，我未滿三個月大的兒子就在旁邊，這鞭炮放下去還得了！</p>
<p>我們所有人趕緊大喊：「等一下再放，這裡有小孩！等一下再放，這裡有小孩！」</p>
<p>但隔壁桌的人，顯然已經太 high 了，雖然兩桌相隔不到 2 公尺，但似乎並未聽到我們的叫喊。老闆娘趕緊來幫忙勸阻，我們兵分三路，家母抱起寶寶與堂哥先行離開，家父結帳，我們剩下來的人收拾東西，走人。</p>
<p>估計只差個 10 ~ 20 秒吧，鞭炮聲就響起，從那聲勢、煙塵<ins>推測</ins><del>估計</del>，顯然不是我結婚時用的那種環保鞭炮。印象中台灣早已禁止燃放鞭炮許久，我不曉得這一大卷鞭炮，是從哪裡買來的。</p>
<p>還好事後確認，家母抱著寶寶，順利逃脫，躲進附近停車場，堂哥的車裡。</p>
<p>現在想起來，還心有餘悸。幸好我們發現地早，幸好我們快吃完了，幸好大家默契地分工，幸好停車場就在旁邊，幸好那條路上沒什麼車子，幸好老闆娘有幫忙勸阻一會，幸好&hellip;&hellip;</p>
<p>幹！雖然我知道那人有些喝醉，可能沒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但要是我的孩子受到了驚嚇，甚至聽力受損什麼的，我肯定抄傢伙開幹。</p>
<p>民主的精神，也是多數尊重少數。當少數總是被羞辱，當少數總是被欺侮而又得不到公道時，為了保護下一代，有時候，可能真的得舉起拳頭才行。</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4/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民主草包</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3/</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4 Mar 2008 09:57:54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Fun]]></category>
		<category><![CDATA[Joke]]></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3/</guid>
		<description><![CDATA[話說，政治不是那麼重要的東西，無聊時看看笑話，臨頭時，認真的想一下，那也就夠了。這不，選後沒多久，就讓我看到肚子會痛到受不了的笑話。]]></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docbook-imageobject float-right"><a href="http://flickr.com/photos/jeffhung/2357376121/"><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120/2357376121_b8b27a8413.jpg?v=0" alt="" /></a></p>
<p class="docbook-caption">備份截圖</p>
</div>
<p>話說，<a href="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1/">政治不是那麼重要的東西，無聊時看看笑話，臨頭時，認真的想一下，那也就夠了。</a>這不，選後沒多久，就讓我看到肚子會痛到受不了的笑話：</p>
<blockquote>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今日晚報 2008.03.24</span></p>
<p><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2+132008032400870,00.html"><b>選票蓋私章成廢票 龍應台：我真是傻妞</b></a><br />
<span style="font-size: small;">中廣新聞／張德厚</span></p>
<p>總統大選結束，馬英九高票當選，不過很多支持馬英九的人，投完票之後才赫然發現，因為用私章來蓋選票，自己投下的那票，變成了廢票。</p>
<p>一般人當然知道要用圈票處的圓形戳章來蓋選票，不過，對於部分不常投票的人，這就不是當然的道理。平面媒體報導，包括龍應台、林青霞、張庭等人，都用自己的私章來蓋選票，讓自己投的那票變成了廢票。</p>
<p>從媒體拍到的照片中可以看出，林青霞選票的背面，隱約可看出一個方形印章，投票所也果然在開票時發現一張楚蓋著「林青霞」印章的選票，對於自己蓋錯章，林青霞非常懊惱，認為自己可以做為其它人的負面教材。不過奇怪的事，依媒體四年前所拍到的照片看來，林青霞2004年總統大選投票時是用正確的圈票圓戳章，不知為何這次反而會蓋錯。</p>
<p>除了林青霞外，另外一位支持馬英九的藝人張庭，在家中看到電視報導林青霞蓋錯章時，也頓時明白，自己用私章蓋選票是多造成了一張廢票，特別由上海趕回台投票是白投了。曾經是馬團隊一員、也是由香港回台的龍應台，聽到友人談起林青霞蓋錯章時，他表示頓時「聽到時整個人都凍結了！」，因為她也犯了同樣的錯誤，用私章蓋選票，龍應台尷尬自嘲地說，自己成了「全世界傻妞第一號」。對於前幾次選舉投票是不是也蓋錯章，龍應台則是表示「我不記得了！」</p>
</blockquote>
<p>演藝人員就算了，龍應台耶！</p>
<p>著作不下三十本，曾應馬英九之邀，擔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最近更頻發議論，闡述何謂民主，什麼是理想中的候選人，結果竟然連怎麼投票都不會。</p>
<p><b>竟然連怎麼投票都不會！</b></p>
<p>有沒有這麼白爛啊？還常常寫文章，教人怎樣才叫民主，抑或是怎樣才算明主，竟然連怎麼投票都不會！這不擺明著<b>民主草包</b>一個嘛。</p>
<p>為甚麼總會有人自爆，讓我發現，這些人真的跟我認知的一模一樣，嘆。</p>
<p><b>2008-03-24 22:38 更新：</b>增加「備份截圖」。</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3/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2008-03-22 公投題目</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0/</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1 Mar 2008 08:40:17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0/</guid>
		<description><![CDATA[列一下 2008-03-22 的公投題目…]]></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列一下 2008-03-22 的公投題目：</p>
<ul>
<li>
<blockquote>
<p>編號：第五案</p>
<p>1971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台灣成為國際孤兒。為強烈表達台灣人民的意志，提昇台灣的國際地位及參與，您是否同意政府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p>
</blockquote>
</li>
<li>
<blockquote>
<p>編號：第六案</p>
<p>「您是否同意我國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組織，名稱採務實、有彈性的策略，亦即贊成以中華民國名義、或以台灣名義、或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國際組織？」</p>
</blockquote>
</li>
</ul>
<p>兩案都是經過上百萬人連署，認同這是值得大家一起決定的題目。第五案由民進黨提出，第六案由國民黨提出。不管贊成或反對，請支持公民投票，不要放棄自己發聲的機會。</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0/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紅蘿蔔：我家是藍綠共治</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1/</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1 Mar 2008 07:57:37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Feeling]]></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1/</guid>
		<description><![CDATA[其實我不太喜歡拉票，不過就單一事件、政見、理念，還是什麼碗糕東西，有時候我會有自己的看法，如果被問到的話，也不排斥說出來。不過如果會吵架的話，我覺得這樣很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 irc 上被揶揄了：</p>
<blockquote>
<p>14:03 &lt; PowerOp&gt; jeffhung: <a href="http://www.afoofa.info/blog/articles/afoofa/363/">http://www.afoofa.info/blog/articles/afoofa/363/</a>&nbsp;&nbsp;&nbsp;&nbsp;&nbsp; XD XD<br />
14:03 &lt; PowerOp&gt; 紅蘿蔔：我家是藍綠共治<br />
14:03&nbsp; * PowerOp flee~~</p>
</blockquote>
<p>結果發現想到的東西太多了，乾脆獨立成文。</p>
<hr />
<p>最近很悶。XD</p>
<p>其實我不太喜歡拉票，不過就單一事件、政見、理念，還是什麼碗糕東西，有時候我會有自己的看法，如果被問到的話，也不排斥說出來。不過如果會吵架的話，我覺得這樣很累。</p>
<p>累了講話就會比較直接，因為比較不費力氣，但會過於主觀。直接跳到結論，實際上也沒有溝通的效益。更糟糕的是，會暴露出包裹在<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4%BF%E6%B2%BB%E6%AD%A3%E7%A2%BA">政治正確</a>下，我內心的想法。:-p</p>
<p>其實也不能講暴露啦，親人之間沒什麼暴露不暴露的問題。就算觀點不同，我們還是可以相擁入眠啊。<a href="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54/">紅蘿蔔</a>以後可以看到兩種不同的說法，那也不錯，中庸是為道也。</p>
<p>其實我真的覺得，政治不是那麼重要的東西，無聊時看看笑話，臨頭時，認真的想一下，那也就夠了。認真才能贏，但過於認真，那就輸了。</p>
<p>我自己的政治傾向，與我家人無關，是從高中時開始，一步一步地識、聞、讀，然後思考，與我人生中所經歷過的幾個震撼相印證，慢慢累積而來的。事實上，我那偏綠的父母，到這幾天，還不曉得我會投給誰呢，緊張地跟我確認。</p>
<p>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要有自己一套價值體系，總和起來後就是最後的選擇。每個人做選擇，應該要依據自己信仰的這套自己的價值體系，而不是某某人說，或僅依據單一事件如何如何。人生的價值，就是在於建立這樣一套價值體系，然後捍衛之，時時精鍊之。</p>
<p>所以，我不喜歡拉票，也不認為需要努力去影響別人。因為，我在乎的不是(親人)最後的選擇是不是和我一樣，而是有沒有誠實地面對自己，能夠對自己說：「我真的想清楚了。」</p>
<p>不過公投例外，大家一定要去投票啊，不管贊成還是反對。:-p</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101/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鄭南榕</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4/</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4/#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6 Mar 2008 13:57:07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4/</guid>
		<description><![CDATA[剛剛看到這篇《我是鄭南榕 我主張台灣獨立(內有不忍照片 沒有良心的不要進來)》，小時候的回憶，湧了上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剛剛看到這篇《<a href="http://blog.xuite.net/ltntband/uage/16187248">我是鄭南榕 我主張台灣獨立(內有不忍照片 沒有良心的不要進來)</a>》，小時候的回憶，湧了上來。</p>
<p>小時候在新聞畫面裡，看過民眾遊行，企求民主，最後被國民黨政府命令軍警驅散。電視畫面裡，警察追著民眾，拿著比鋁棒、木棒還要硬的警棍，朝著頭狠狠地打好幾十下，比打野狗還要凶狠。年幼的我，邊看邊發抖，父母趕緊叫我離開，不忍我發現生命的殘酷。</p>
<p>鄭南榕的新聞，我也有看過，那時我已經長大了一點，但還是不曉得那是什麼意義。不過，死有輕如鴻毛，重如泰山，那時我認為，選擇這樣的死法，一定有很深刻的主張，與願意用生命印證的堅持。</p>
<p>剛進建中，就聽聞曾經有傳說中的地下刊物：火種。好像只差了一年，我與火種，緣慳一面。似乎，我也錯過了野百合學運。</p>
<p>下面這部廣告，我認為沒聽過，或不清楚上面這一切的人，都應該要看一看：</p>
<p align="center"><object width="425" height="355"><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JbgAeC9QKQ4&#038;hl=en"></param><param name="wmode" value="transparent"></param><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JbgAeC9QKQ4&#038;hl=en"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mode="transparent" width="425" height="355"></embed></object></p>
<p>雖然是謝長廷的競選廣告，不過請不要理會這點，你應該要依據你個人的理性思考，自行判斷。能夠以自由的意志，選擇你認為最佳的人選，這樣的機會，正是那些只差個兩、三年，你就錯失而未曾聽聞他們故事的那些人，用生命與血淚所捍衛的，發表意見的自由。</p>
<p>兩個陣營分別提出的公投，也請一定一定要去投票。因為，投了票，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才算是真正的「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如此才不負於，前人們，用血、淚，和生命，為我們增取到的「自由」。</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4/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這就是中國人的水準</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3/</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5 Mar 2008 16:23:24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3/</guid>
		<description><![CDATA[剛剛逛到《Taiwan? Where is Taiwan?》，不例外地，下面變成政治戰場。不過，我竟然看到這樣明目張膽的一個回應…]]></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style="margin: 1em; float: right;"><a target="_blank" href="http://shiami.blogspot.com/2008/02/blog-post_1704.html"><img title="恁爸係台灣人" src="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055/2260985669_fca2b02eff.jpg" alt="" /></a></div>
<p>剛剛逛到《<a href="http://briian.com/?p=5246">Taiwan? Where is Taiwan?</a>》，不例外地，下面變成政治戰場。不過，我竟然看到這樣明目張膽的一個回應：</p>
<blockquote>
<p>来自中国 說： <a href="http://briian.com/?p=5246#comment-24735">2008/03/15 at 9:45 下午 | 編號:24735</a></p>
<p>看了你们上面的话<br />
我只希望台灣像西藏一樣被流血鎮壓</p>
</blockquote>
<p>真是好讚，我不願意當中國人，那真的太可恥了。</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93/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如果 228 是 229…</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75/</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7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4 Mar 2008 14:32:09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Murmuring]]></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75/</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聽到有人這麼說：「如果二二八是發生在二二九，那該有多好，四年只鬧一次。」 雖然說每個人對各項事務，尤其是政治事項，應該要有可以擁有自己看法的自由，但這樣的說法，對那些家中有長輩、親屬的忌日是在二月二十八日的人來說，情何以堪。]]></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聽到有人這麼說：「如果二二八是發生在二二九，那該有多好，四年只鬧一次。」</p>
<p>雖然說每個人對各項事務，尤其是政治事項，應該要有可以擁有自己看法的自由，但這樣的說法，對那些家中有長輩、親屬的忌日是在二月二十八日的人來說，情何以堪。</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1075/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中國人不得進入？</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57/</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57/#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1 Jul 2007 04:57:51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57/</guid>
		<description><![CDATA[輾轉看到這篇：《故宫两商店拒绝国人入内 称&#34;破坏购买气氛&#34;(图)》，有些想法： 專做外國遊客生意的商店，全世界各國都有，當然台灣也有。只是有沒有禁止本國人進去，就不曉得了。國情不同，對這種事的觀感似乎也不同。 在台灣： 自從台灣開放中國人來台旅遊之後，就不時傳出旅遊業有「噱凱子」的行為。國人對此事的觀感，似乎不外乎「吃相難看」與「太過分以後也許就難賺了」兩種。 比較奇特的是，媒體對於報導「中國人不顧被噱，仍然一擲千金」的事，特別有興趣。 在中國： 民族主義高漲的中國，面對此事的第一感覺是憤怒：為甚麼外國人可以進去，中國人不能？很明顯的自卑心理。 甚至連中國人的小說裡，偶爾也要出現動用私刑與群眾暴力，教訓一下這種賣國賊的劇情，好自爽一番。至於私刑與群眾暴力是不是對的，統統可以忽略不理。 我們可以這麼歸納：台灣人看到的是錢，中國人看到的是氣。 該文中的這段我看不懂其中的邏輯： 《消法》第四条规定：&#8220;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8221;第二十五条规定：&#8220;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8221;从此可以看出，商家不准中国人入内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除非有「侮辱」的情事發生，否則商店這個地域乃私人擁有，擁有者當然有權決定誰能入內，誰不能入內。商家不准中國人入內，看不出有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問題存在。 不准顧客入內，可以有許多理由。例如百貨公司為怕人潮擁擠造成意外，會限制入館人數。比較可能產生問題的，是有關於「歧視性」的差別選擇，常見的有不允許穿拖鞋入內或需著正式服裝等，美國的電影裡也常有那種，不夠辣或不夠酷的話，便不得或只能乖乖排隊入 pub 的情節出現。對於私人擁有的店家來說，選擇性地服務或接受顧客，在(各國)法律上，似乎也沒什麼不對。 不過，中國是個土地公有制的國家，搞不好從這個觀點出發，商家選擇性地不准顧客入內，便是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自由也說不定。不過這樣就更亂了，私人住宅的土地其實也是公有，這樣一來，豈不是任何人也都可以進入私人住宅內，否則就是被侵犯了人身自由？ 更精確一點地來講，問題不在於有沒有侵犯人身自由，而在於有沒有「歧視」，如在美國如果店家不允許黑人入內的話，可能就會違法。 中國，真是一個令人想不透的國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輾轉看到這篇：《<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8/23/content_4995055.htm">故宫两商店拒绝国人入内 称&quot;破坏购买气氛&quot;(图)</a>》，有些想法：</p>
<p>專做外國遊客生意的商店，全世界各國都有，當然台灣也有。只是有沒有禁止本國人進去，就不曉得了。國情不同，對這種事的觀感似乎也不同。</p>
<p>在台灣：</p>
<ul>
<li>自從台灣開放中國人來台旅遊之後，就不時傳出旅遊業有「噱凱子」的行為。國人對此事的觀感，似乎不外乎「吃相難看」與「太過分以後也許就難賺了」兩種。</li>
<li>比較奇特的是，媒體對於報導「中國人不顧被噱，仍然一擲千金」的事，特別有興趣。</li>
</ul>
<p>在中國：</p>
<ul>
<li>民族主義高漲的中國，面對此事的第一感覺是憤怒：為甚麼外國人可以進去，中國人不能？很明顯的自卑心理。</li>
<li>甚至連中國人的小說裡，偶爾也要出現動用私刑與群眾暴力，教訓一下這種賣國賊的劇情，好自爽一番。至於私刑與群眾暴力是不是對的，統統可以忽略不理。</li>
</ul>
<p>我們可以這麼歸納：台灣人看到的是錢，中國人看到的是氣。</p>
<p>該文中的這段我看不懂其中的邏輯：</p>
<blockquote>
<p>《消法》第四条规定：&ldquo;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rdquo;第二十五条规定：&ldquo;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rdquo;从此可以看出，商家不准中国人入内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p>
</blockquote>
<p>除非有「侮辱」的情事發生，否則商店這個地域乃私人擁有，擁有者當然有權決定誰能入內，誰不能入內。商家不准中國人入內，看不出有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問題存在。</p>
<p>不准顧客入內，可以有許多理由。例如百貨公司為怕人潮擁擠造成意外，會限制入館人數。比較可能產生問題的，是有關於「歧視性」的差別選擇，常見的有不允許穿拖鞋入內或需著正式服裝等，美國的電影裡也常有那種，不夠辣或不夠酷的話，便不得或只能乖乖排隊入 pub 的情節出現。對於私人擁有的店家來說，選擇性地服務或接受顧客，在(各國)法律上，似乎也沒什麼不對。</p>
<p>不過，中國是個土地公有制的國家，搞不好從這個觀點出發，商家選擇性地不准顧客入內，便是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自由也說不定。不過這樣就更亂了，私人住宅的土地其實也是公有，這樣一來，豈不是任何人也都可以進入私人住宅內，否則就是被侵犯了人身自由？</p>
<p>更精確一點地來講，問題不在於有沒有侵犯人身自由，而在於有沒有「歧視」，如在美國如果店家不允許黑人入內的話，可能就會違法。</p>
<p>中國，真是一個令人想不透的國家。</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57/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好不好？</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38/</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3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6 Jun 2007 13:36:23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38/</guid>
		<description><![CDATA[從獨孤木那邊看到《馬英九的第一支電視競選廣告》與 shifting 的《英文講得比台語好》兩篇文章，有一些以前的心得： 以前搞社團帶團康的時候，最忌的就是在台上說一段話，然後問台下「好不好」。基本上只要看到有人這樣帶團康，就可以知道那個人菜到不能再菜。 後來上大學後，適逢 2000 年國民黨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進行選戰，聽到藍色那邊永遠都是「好不好」，只好想，人家是第一次搞選戰咩，擔待一下吧。 2004 年，「好不好」還是到處都是，不過開始有了組織戰的樣態，有了統一的口徑與論述。只可惜，這所謂的口徑與論述，卻是對手主導戰場下而來的反擊，勝在一致，敗在薄弱與牽強。 2006 年，基本上仗都是別人在打，媒體上「好不好」突然少了很多。不過，我沒到現場，但我估計「現場」的許多「小場子」，應該還是有許多「好不好」。 2008 年，不曉得還會有多少「好不好」？小馬和老蕭不必指望，還是一樣要看外籍軍團的素質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從獨孤木那邊看到《<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amp;article_id=10772287">馬英九的第一支電視競選廣告</a>》與 shifting 的《<a href="http://blog.roodo.com/shifting/archives/3487119.html">英文講得比台語好</a>》兩篇文章，有一些以前的心得：</p>
<p>以前搞社團帶團康的時候，最忌的就是在台上說一段話，然後問台下「好不好」。基本上只要看到有人這樣帶團康，就可以知道那個人菜到不能再菜。</p>
<p>後來上大學後，適逢 2000 年國民黨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進行選戰，聽到藍色那邊永遠都是「好不好」，只好想，人家是第一次搞選戰咩，擔待一下吧。</p>
<p>2004 年，「好不好」還是到處都是，不過開始有了組織戰的樣態，有了統一的口徑與論述。只可惜，這所謂的口徑與論述，卻是對手主導戰場下而來的反擊，勝在一致，敗在薄弱與牽強。</p>
<p>2006 年，基本上仗都是別人在打，媒體上「好不好」突然少了很多。不過，我沒到現場，但我估計「現場」的許多「小場子」，應該還是有許多「好不好」。</p>
<p>2008 年，不曉得還會有多少「好不好」？小馬和老蕭不必指望，還是一樣要看外籍軍團的素質了。</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938/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私眾平台</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783/</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78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5 Jan 2007 04:25:36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Kuso]]></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783/</guid>
		<description><![CDATA[私眾平台：私人給公眾玩的平台，跟公眾平台不一樣喔。 這是我在 HEMiDEMi 回豪豪的一篇文章，自己留一份備份。說老實話，我越來越不信任黑米這個環境了。 豪豪： 多數暴力與否，沒有對錯，只有厚不厚道的問題。正如您所說的，「得由語境脈絡中去釐清」，多數暴力，更是觀感問題，不同的人面對著相同的語境，肯定會釐清出不同的脈絡出來。舉個例子來說，舉著多數旗幟的一方，多半不會認為自己有任何暴力行為 (言語的暴力也算是一種)。 也因此，「說是『黑米站方確實是曾經運用其權威的身份，逼走使用者』，相信不只是我，很多人應該都難以同意才是」這句話其實是廢話，當多數暴力發生時，當然多數人不會承認有這樣的暴力現象。這裡所謂不會承認的「多數人」，指的是「會出聲」的多數人，而通常這些會出聲的多數人，也就是施行多數暴力的那些人，要不然怎麼會發生多數暴力呢？又，這裡所謂的「會」出聲是個雙關：既指願意出聲，也指有能力舌戰群雄，讓聲音透出來。 不過，身為這個平台的擁有者 (非必然是社群/言論的管理者)，在法律規範下，葛力有權利作任何他想要做的事，包括逼走他不喜歡的人。我也從未曾見過葛力宣稱黑米是「公平的公正平台」，所以我在前文也特地地沒有扣帽子，「多數暴力對公眾平台是種諷刺」一說，我並沒有與黑米連結，純粹就事論事。也就是說，在我的認知裡，黑米當然不是個公眾平台，黑米是葛力(所開的公司)的，是私人開放給公眾玩耍的平台，本來就沒有必要一定要公平、公正。 只是如果能做到公平、公正，通常來說，可以獲得更多人的認同，與「妥協」。 不幸的是，所謂的公平、公正，也是經過解讀後的結果。當發生多數暴力的吊詭時，對於獲得利益、勢力的一方，結果當然是公平、公正的；而對於被擠壓、限縮空間的另一方，則不這麼想了。 葛力是沒有「正式」要阿西放棄自己的論述立場，或是因此要求阿西離開，但「威脅」過了，我認為這種威脅，就算是種「逼迫」。前面說過，黑米是個私人平台，威脅、逼迫等手段，只要不違反國家法令，那都是葛力的權力，在黑米裡，任何人都不應置喙，唯一能做的就是走開，這也是阿西的選擇。但有這種選擇，並無法證明「威脅」並未存在過。拿果推因，這在邏輯上說不通。 若要將確實曾經發生過的「威脅」視若無睹，美化為受害方的自主選擇，抱歉我無法接受。葛力絕對有權利威脅或逼迫身在黑米的使用者，因為這是屬於他的私人平台。我也從未見過阿西或其他同情阿西的人，反對葛力的行為。但不反對，不代表這就不是種「威脅」，只是代表著，葛力有權力威脅而已。若葛力時常使用這種權力，或許黑米這類平台，可以稱之為「私眾平台」，私人給公眾玩的平台，跟公眾平台不一樣喔。 倒是看到許多旁人，為這種「威脅」美化、淡化，更舉著「公眾平台」的棋子，宣揚黑米的公正、公平。這種行為，就好像媒體一面倒地替馬英九粉飾形象，這樣的行為，令我作嘔。 補充： 大師說，「不管是在技術上、社交層次上或法律上，不能讓使用者惡搞的網路服務，就算不上好的 Web 2.0 服務。」所以我多加了一個 kuso 分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私眾平台：私人給公眾玩的平台，跟公眾平台不一樣喔。</p>
<p>這是我在 <a href="http://www.hemidemi.com/">HEMiDEMi</a> 回<a href="http://www.hemidemi.com/user/jrfox/home/index">豪豪</a>的<a href="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443327#comment_43122">一篇文章</a>，自己留一份備份。說老實話，我越來越不信任黑米這個環境了。</p>
<hr />
<p>豪豪：</p>
<p>多數暴力與否，沒有對錯，只有厚不厚道的問題。正如您所說的，「得由語境脈絡中去釐清」，多數暴力，更是觀感問題，不同的人面對著相同的語境，肯定會釐清出不同的脈絡出來。舉個例子來說，舉著多數旗幟的一方，多半不會認為自己有任何暴力行為 (言語的暴力也算是一種)。</p>
<p>也因此，「<i>說是『黑米站方確實是曾經運用其權威的身份，逼走使用者』，相信不只是我，<b>很多人</b>應該都難以同意才是</i>」這句話其實是廢話，<b>當多數暴力發生時，當然多數人不會承認有這樣的暴力現象</b>。這裡所謂不會承認的「多數人」，指的是「會出聲」的多數人，而通常這些會出聲的多數人，也就是施行多數暴力的那些人，要不然怎麼會發生多數暴力呢？又，這裡所謂的「會」出聲是個雙關：既指願意出聲，也指有能力舌戰群雄，讓聲音透出來。</p>
<p>不過，身為這個平台的擁有者 (非必然是社群/言論的管理者)，在法律規範下，葛力有權利作任何他想要做的事，包括逼走他不喜歡的人。我也從未曾見過葛力宣稱黑米是「公平的公正平台」，所以我在前文也特地地沒有扣帽子，「多數暴力對公眾平台是種諷刺」一說，我並沒有與黑米連結，純粹就事論事。也就是說，在我的認知裡，黑米當然不是個公眾平台，黑米是葛力(所開的公司)的，是私人開放給公眾玩耍的平台，本來就沒有必要一定要公平、公正。</p>
<p>只是如果能做到公平、公正，通常來說，可以獲得更多人的認同，與「妥協」。</p>
<p>不幸的是，所謂的公平、公正，也是經過解讀後的結果。當發生多數暴力的吊詭時，對於獲得利益、勢力的一方，結果當然是公平、公正的；而對於被擠壓、限縮空間的另一方，則不這麼想了。</p>
<p>葛力是沒有「正式」要阿西放棄自己的論述立場，或是因此要求阿西離開，但「威脅」過了，我認為這種威脅，就算是種「逼迫」。前面說過，黑米是個私人平台，威脅、逼迫等手段，只要不違反國家法令，那都是葛力的權力，在黑米裡，任何人都不應置喙，唯一能做的就是走開，這也是阿西的選擇。但有這種選擇，並無法證明「威脅」並未存在過。拿果推因，這在邏輯上說不通。</p>
<p>若要將確實曾經發生過的「威脅」視若無睹，美化為受害方的自主選擇，抱歉我無法接受。葛力絕對有權利威脅或逼迫身在黑米的使用者，因為這是屬於他的私人平台。我也從未見過阿西或其他同情阿西的人，反對葛力的行為。但不反對，不代表這就不是種「威脅」，只是代表著，葛力有權力威脅而已。若葛力時常使用這種權力，或許黑米這類平台，可以稱之為「私眾平台」，私人給公眾玩的平台，跟公眾平台不一樣喔。</p>
<p>倒是看到許多旁人，為這種「威脅」美化、淡化，更舉著「公眾平台」的棋子，宣揚黑米的公正、公平。這種行為，就好像媒體一面倒地替馬英九粉飾形象，這樣的行為，令我作嘔。</p>
<hr />
<p><strong>補充</strong>：</p>
<p>大師說，「<i>不管是在技術上、社交層次上或法律上，<a href="http://jedi.org/blog/archives/005601.html">不能讓使用者惡搞的網路服務，就算不上好的 Web 2.0 服務</a>。</i>」所以我多加了一個 <a href="http://www.jeffhung.net/blog/categories/fun/kuso/">kuso</a> 分類。</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783/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先是圓環、龍山寺，再來是士林夜市？</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39/</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3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7 Sep 2006 15:08:32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Feeling]]></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39/</guid>
		<description><![CDATA[今日連結若寫的太多，是應該要獨立成篇的： 《馬英九市長冷死孔夫子的笑話》 「拆掉孔廟圍牆，再築新的矮牆，這在常識上，是一個非常不適當的行為，馬英九是法律博士，當然知道他的作為是違反文資法的，但他精心設計了這些委員會議，讓拆 牆有了正當性，不論違反了多少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法條，馬英九都讓這件事看起來法律面周延，套一句馬英九常講的「依法行政」，似乎是沒有瑕疵了。這些會議記 錄證明了一個事實：馬英九是知法犯法，正如他知道這條馬路上會有警察抓超速，他設計把警察都支開，然後他可以飇所欲飇。為什麼馬英九要這麼做？」 「一位知情者一語道破：你要看這個都市更新案，如果孔廟、保安宮的圍牆被拆了，古蹟的邊界立刻會縮小，這會影響到多少周圍建物的容積率？（一下子圍牆內外都成了公共設施，周圍的容積率就可放寬，利益有多少，這根本不是都市更新，而是讓當地地主的地價因容積率放寬而水漲船高）」 「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系統性的共犯結構，這可能沒有貪污行賄，但肯定有政策買票的動機與目的，否則馬英九不會那麼積極地主持九場更新專案小組會議，而且營造出各界支持的假象。」 依循此文的邏輯脈絡，竟然讓我得到下列的推論：馬英九就任六年多，儘管選舉支票開出許多，但實際上卻是仍然對大同、萬華兩區毫無建樹。大同區有個孔廟，可以用來政策買票，那下一個被拆的，會不會就是萬華區的龍山寺？更正，龍山寺早就遭殃了，另外再加上今天剛看到的消息：下一個被毀的，可能就是士林夜市。 猶記得幾個月前在大同區看房子的時候，仲介是這麼跟我介紹的：馬英九在選舉的時候，答應會好好照顧大同、萬華區的居民，但實際上卻是什麼也沒有作，因此大家都在預期，等馬英九下台高昇後，房價就可以漲。 因此，是不是我應該在馬英九「操作」完成之前，趁早進場？但若是這樣的得益，是以萬仞宮牆的倒下為代價，我又有何面目，去面對那幼年的回憶？ Update-20060928: 這篇《拆除台北的歷史厚度 孔廟萬仞宮牆》下面的討論裡，OTO 列出了馬英九已拆除及將拆除的古蹟、名勝與老社區。 已拆除：中山橋古蹟 已拆除：太古巢遺址古蹟 已拆除：臨濟寺神道、牌樓、石碑 已拆除：百年蘭州派出所 已拆除：光華商場 已拆除：建成老園環10億新建，然後徹底摧毀消滅 已拆除：龍山寺前商場徹底摧毀消滅 欲拆除：樂生療養院 欲拆除：孔廟明倫堂及萬仞宮牆圍牆及四周古蹟 欲拆除：保安宮鄰聖苑圍牆等 欲拆除：110年大龍峒公學校（前身樹人書院200年歷史） 欲拆除：老師府圍牆、石旗竿（全台唯一文物）做為步道 新市定古蹟：蔣宋美齡士林官邸、蔣經國七海官邸 、孫運賢故宅、李國鼎故宅、嚴家淦故宅 、錢穆故宅 儼然正似上演著一場台北版文化大革命。 Update 2006-10-08: 脫下西裝逛夜市 - 「夜市的形成，是人潮慢慢聚集而自然發展的，有其文化歷史背景，有其情感因素，不該是被規劃出來的。尤其是這批負責傳統市場、攤販整建的市府官員，幾乎都是留洋派，一心一意要把臺北往更「現代化」的方向轉變，卻忽略掉「人」才是城市運作的核心，未曾體會都市基層真正的生活方式，就要把他們心目中理想的那套標準套進來用，自然大相扞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日連結若寫的太多，是應該要獨立成篇的：</p>
<blockquote>
<p>《<a href="http://earthdaytaiwan.blogspot.com/2006/07/11-180-20-1966-1976-logo2005118_30.html">馬英九市長冷死孔夫子的笑話</a>》</p>
<p>「<em>拆掉孔廟圍牆，再築新的矮牆，這在常識上，是一個非常不適當的行為，馬英九是法律博士，當然知道他的作為是違反文資法的，但他精心設計了這些委員會議，讓拆 牆有了正當性，不論違反了多少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法條，馬英九都讓這件事看起來法律面周延，套一句馬英九常講的「依法行政」，似乎是沒有瑕疵了。這些會議記 錄證明了一個事實：馬英九是知法犯法，正如他知道這條馬路上會有警察抓超速，他設計把警察都支開，然後他可以飇所欲飇。為什麼馬英九要這麼做？</em>」</p>
<p>「<em>一位知情者一語道破：你要看這個都市更新案，如果孔廟、保安宮的圍牆被拆了，古蹟的邊界立刻會縮小，這會影響到多少周圍建物的容積率？（一下子圍牆內外都成了公共設施，周圍的容積率就可放寬，利益有多少，這根本不是都市更新，而是讓當地地主的地價因容積率放寬而水漲船高）</em>」</p>
<p>「<em>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系統性的共犯結構，這可能沒有貪污行賄，但肯定有政策買票的動機與目的，否則馬英九不會那麼積極地主持九場更新專案小組會議，而且營造出各界支持的假象。</em>」</p>
</blockquote>
<p>依循此文的邏輯脈絡，竟然讓我得到下列的推論：<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AC%E8%8B%B1%E4%B9%9D#.E5.B8.82.E6.94.BF">馬英九就任六年多</a>，儘管選舉支票開出許多，但實際上卻是仍然對大同、萬華兩區毫無建樹。大同區有個孔廟，可以用來政策買票，那下一個被拆的，<strike>會不會就是萬華區的龍山寺？</strike>更正，<a href="http://blog.dragon2.net/archives/2006/08/11/347.php">龍山寺早就遭殃了</a>，另外再加上<a href="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5/17/4guy.html">今天剛看到的消息：下一個被毀的，可能就是士林夜市</a>。</p>
<p>猶記得幾個月前在大同區看房子的時候，仲介是這麼跟我介紹的：馬英九在選舉的時候，答應會好好照顧大同、萬華區的居民，但實際上卻是什麼也沒有作，因此大家都在預期，等馬英九<strike>下台</strike>高昇後，房價就可以漲。</p>
<p>因此，是不是我應該在馬英九「操作」完成之前，趁早進場？但若是這樣的得益，是以萬仞宮牆的倒下為代價，我又有何面目，去面對那幼年的回憶？</p>
<p><strong>Update-20060928:</strong></p>
<p>這篇《<a href="http://blog.xuite.net/blue.joe/joe/8072557">拆除台北的歷史厚度 孔廟萬仞宮牆</a>》下面的討論裡，<a href="http://member.yam.com/card/queryuser.jsp?uid=ioto">OTO</a> 列出了馬英九已拆除及將拆除的古蹟、名勝與老社區。</p>
<ul>
<li>已拆除：中山橋古蹟</li>
<li>已拆除：太古巢遺址古蹟</li>
<li>已拆除：臨濟寺神道、牌樓、石碑</li>
<li>已拆除：百年蘭州派出所</li>
<li>已拆除：光華商場</li>
<li>已拆除：建成老園環10億新建，然後徹底摧毀消滅</li>
<li>已拆除：龍山寺前商場徹底摧毀消滅</li>
<li>欲拆除：樂生療養院</li>
<li>欲拆除：孔廟明倫堂及萬仞宮牆圍牆及四周古蹟</li>
<li>欲拆除：保安宮鄰聖苑圍牆等</li>
<li>欲拆除：110年大龍峒公學校（前身樹人書院200年歷史）</li>
<li>欲拆除：老師府圍牆、石旗竿（全台唯一文物）做為步道</li>
<li>新市定古蹟：蔣宋美齡士林官邸、蔣經國七海官邸 、孫運賢故宅、李國鼎故宅、嚴家淦故宅 、錢穆故宅</li>
</ul>
<p>儼然正似上演著一場台北版文化大革命。</p>
<p>Update 2006-10-08:</p>
<ul>
<li><a href="http://blog.yam.com/weichen/archives/2235225.html">脫下西裝逛夜市</a> - 「<em>夜市的形成，是人潮慢慢聚集而自然發展的，有其文化歷史背景，有其情感因素，不該是被規劃出來的。尤其是這批負責傳統市場、攤販整建的市府官員，幾乎都是留洋派，一心一意要把臺北往更「現代化」的方向轉變，卻忽略掉「人」才是城市運作的核心，未曾體會都市基層真正的生活方式，就要把他們心目中理想的那套標準套進來用，自然大相扞格。</em>」</li>
</ul>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39/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備份] 相撲訪台》把旭鷲山老婆當酒女 狗仔鬧笑話</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03/</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0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1 Aug 2006 09:04:24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03/</guid>
		<description><![CDATA[聯合新聞網的網址過幾天會失效，故在此留一份備份。 相撲訪台》把旭鷲山老婆當酒女 狗仔鬧笑話 【記者蘇嘉祥／報導】 台灣的狗仔媒體在採訪相撲新聞鬧出笑話，將蒙古選手旭鷲山的太太當作是酒廊女侍，將夫妻倆照片登在頭版，被日文運動日刊報拿來消遣。 這次日本相撲大陣仗來台表演，五十多名媒體人隨行，報導競賽新聞外，也「監視」台灣媒體報導，他們看到一分報紙頭版有關力士夜生活時嚇了一跳。兩張圖片形容一位和酒店小姐「熱情摟腰」的旭鷲山，在前天向記者苦笑解釋，其實那是他的太太。太太一起來台北旅遊，也一起去喝小酒。 他們形容台灣的媒體「過熱報導」。 在日本相撲力士訪台之前，橫綱朝青龍就因為後援會會長涉嫌與16歲少女發生性關係，鬧得滿城風雨。 因此，日本相撲協會在此行台北之前，已經特別叮嚀所有的相關人員和力士，一定要拒絕台灣情色的誘惑，千萬小心生活言行，不要落入情色阱陷和惑誘。 日本隨行採訪相撲力士的媒體指出，相撲力士喜歡飲酒作樂，這是事實，也是文化。但有關男女關係和情色事件，相撲力士絕對會受到日本相撲協會審議會監督和教育，因此潔身自愛的力士們都會有分寸。 【2006/08/21 民生報】&#160; ＠ http://udn.com 雖然說這篇講的出包的媒體是蘋果日報，但其實聯合報的表現也不遑多讓，這點可以從這篇新聞本身的評論區可以看得出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聯合新聞網的網址過幾天會失效，故在此留一份備份。</p>
<blockquote>
<p>相撲訪台》把旭鷲山老婆當酒女 狗仔鬧笑話</p>
<p>【記者蘇嘉祥／報導】</p>
<p>台灣的狗仔媒體在採訪相撲新聞鬧出笑話，將蒙古選手旭鷲山的太太當作是酒廊女侍，將夫妻倆照片登在頭版，被日文運動日刊報拿來消遣。</p>
<p>這次日本相撲大陣仗來台表演，五十多名媒體人隨行，報導競賽新聞外，也「監視」台灣媒體報導，他們看到一分報紙頭版有關力士夜生活時嚇了一跳。兩張圖片形容一位和酒店小姐「熱情摟腰」的旭鷲山，在前天向記者苦笑解釋，其實那是他的太太。太太一起來台北旅遊，也一起去喝小酒。</p>
<p>他們形容台灣的媒體「過熱報導」。</p>
<p>在日本相撲力士訪台之前，橫綱朝青龍就因為後援會會長涉嫌與16歲少女發生性關係，鬧得滿城風雨。</p>
<p>因此，日本相撲協會在此行台北之前，已經特別叮嚀所有的相關人員和力士，一定要拒絕台灣情色的誘惑，千萬小心生活言行，不要落入情色阱陷和惑誘。</p>
<p>日本隨行採訪相撲力士的媒體指出，相撲力士喜歡飲酒作樂，這是事實，也是文化。但有關男女關係和情色事件，相撲力士絕對會受到日本相撲協會審議會監督和教育，因此潔身自愛的力士們都會有分寸。</p>
<p>【2006/08/21 民生報】&nbsp; ＠ http://udn.com</p>
</blockquote>
<p>雖然說這篇講的出包的媒體是蘋果日報，但其實聯合報的表現也不遑多讓，這點可以從<a href="http://forum.udn.com/forum/list.jsp?news_id=3479355">這篇新聞本身的評論區</a>可以看得出來。</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603/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中國式」的 Google？</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518/</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518/#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11 Apr 2006 14:56:09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category><![CDATA[china]]></category>
		<category><![CDATA[google]]></category>
		<category><![CDATA[web]]></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518/</guid>
		<description><![CDATA[看到王建硕的《SES大会中Google印象总结 》，有感而發。這句： 这种&#8220;精英&#8221;改变中国的气势，这种让人感觉&#8220;我们的东西最先进，你们如果不喜欢是因为不懂（包括不懂英文），我们一定会改变你&#8221;的思维方式，让我清楚地看到了2003年时候的eBay中国，或者是98年的微软中国。 讓我想到那「因為是 Google」，所以準備設在台北 101 的 Google 台灣研發中心；也讓我想到那打不進台灣市場，最後只好靠金錢買下台灣第一大的 Yahoo! 奇摩。在地化的融合，一向都是有門檻的，尤其是越有特色者，越容易有文化的差異隔閡。 話又說回來，在台灣，Google 的開放風格，普遍來說是被嚮往的，相較於在中國，被潛意識抵制的「菁英改變中國的氣勢」，這樣的對比，令人玩味。是否真的得用「中國式的 Google」，才能成功？也許得靠時間來證明。就好像「中國式的社會主義」、「中國式的民主」與「中國式的資本主義」一樣，當一切成為歷史時，才能明瞭這種「一切都必須是中國式」的思維方式，究竟正不正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看到王建硕的《<a href="http://home.wangjianshuo.com/cn/20060325_sesaeaegoogleec.htm">SES大会中Google印象总结</a> 》，有感而發。這句：</p>
<blockquote>
<p><em>这种&ldquo;精英&rdquo;改变中国的气势，这种让人感觉&ldquo;我们的东西最先进，你们如果不喜欢是因为不懂（包括不懂英文），我们一定会改变你&rdquo;的思维方式，让我清楚地看到了2003年时候的eBay中国，或者是98年的微软中国。</em></p>
</blockquote>
<p>讓我想到那「因為是 <a href="http://www.google.com/">Google</a>」，所以準備設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aipei_101">台北 101</a> 的 <a href="http://www.google.com/">Google</a> 台灣研發中心；也讓我想到那打不進台灣市場，最後只好靠金錢買下台灣第一大的 <a href="http://tw.yahoo.com/">Yahoo! 奇摩</a>。在地化的融合，一向都是有門檻的，尤其是越有特色者，越容易有文化的差異隔閡。</p>
<p>話又說回來，在台灣，<a href="http://www.google.com/">Google</a> 的開放風格，普遍來說是被嚮往的，相較於在中國，被潛意識抵制的「菁英改變中國的氣勢」，這樣的對比，令人玩味。是否真的得用「中國式的 <a href="http://www.google.com/">Google</a>」，才能成功？也許得靠時間來證明。就好像「<a href="http://www.google.com/search?q=%E4%B8%AD%E5%9C%8B%E5%BC%8F%E7%9A%84%E7%A4%BE%E6%9C%83%E4%B8%BB%E7%BE%A9&amp;start=0&amp;ie=utf-8&amp;oe=utf-8&amp;client=firefox-a&amp;rls=org.mozilla:en-US:official">中國式的社會主義</a>」、「<a href="http://www.google.com/search?q=%E4%B8%AD%E5%9C%8B%E5%BC%8F%E7%9A%84%E6%B0%91%E4%B8%BB&amp;start=0&amp;ie=utf-8&amp;oe=utf-8&amp;client=firefox-a&amp;rls=org.mozilla:en-US:official">中國式的民主</a>」與「<a href="http://www.google.com/search?q=%E4%B8%AD%E5%9C%8B%E5%BC%8F%E7%9A%84%E8%B3%87%E6%9C%AC%E4%B8%BB%E7%BE%A9&amp;start=0&amp;ie=utf-8&amp;oe=utf-8&amp;client=firefox-a&amp;rls=org.mozilla:en-US:official">中國式的資本主義</a>」一樣，當一切成為歷史時，才能明瞭這種「一切都必須是中國式」的思維方式，究竟正不正確。</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518/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看到了傳說中的盜版彎彎娃娃</title>
		<link>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482/</link>
		<comment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48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13 Mar 2006 05:45:21 +0000</pubDate>
		<dc:creator>jeffhu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Life]]></category>
		<category><![CDATA[Picture]]></category>
		<category><![CDATA[Society]]></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482/</guid>
		<description><![CDATA[上個月底和寶貝去淡水閒晃，看到了傳說中的盜版彎彎娃娃，趕緊也來拍照存證： &#160; 買盜版品是不好的行為喔，看到盜版彎彎娃娃，雖然很可愛，還是不可以去夾喔。]]></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上個月底和寶貝去淡水閒晃，看到了<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cwwany&amp;article_id=4093926">傳說中的盜版彎彎娃娃</a>，趕緊也來拍照存證：</p>
<p align="left"><a target="_blank" href="http://flickr.com/photos/jeffhung/111768360/"><img alt="" src="http://static.flickr.com/38/111768360_ef578a4fae_m.jpg" /></a>&nbsp;<a target="_blank" href="http://flickr.com/photos/jeffhung/111768361/"><img alt="" src="http://static.flickr.com/37/111768361_c4cd39f830_m.jpg" /></a></p>
<p>買盜版品是不好的行為喔，看到盜版彎彎娃娃，雖然很可愛，還是不可以去夾喔。</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jeffhung.net/blog/articles/jeffhung/482/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