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看到這篇:《故宫两商店拒绝国人入内 称"破坏购买气氛"(图)》,有些想法:

專做外國遊客生意的商店,全世界各國都有,當然台灣也有。只是有沒有禁止本國人進去,就不曉得了。國情不同,對這種事的觀感似乎也不同。

在台灣:

  • 自從台灣開放中國人來台旅遊之後,就不時傳出旅遊業有「噱凱子」的行為。國人對此事的觀感,似乎不外乎「吃相難看」與「太過分以後也許就難賺了」兩種。
  • 比較奇特的是,媒體對於報導「中國人不顧被噱,仍然一擲千金」的事,特別有興趣。

在中國:

  • 民族主義高漲的中國,面對此事的第一感覺是憤怒:為甚麼外國人可以進去,中國人不能?很明顯的自卑心理。
  • 甚至連中國人的小說裡,偶爾也要出現動用私刑與群眾暴力,教訓一下這種賣國賊的劇情,好自爽一番。至於私刑與群眾暴力是不是對的,統統可以忽略不理。

我們可以這麼歸納:台灣人看到的是錢,中國人看到的是氣[1]

該文中的這段我看不懂其中的邏輯:

《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从此可以看出,商家不准中国人入内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除非有「侮辱」的情事發生[2],否則商店這個地域乃私人擁有,擁有者當然有權決定誰能入內,誰不能入內。商家不准中國人入內,看不出有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問題存在。

不准顧客入內,可以有許多理由。例如百貨公司為怕人潮擁擠造成意外,會限制入館人數[3]。比較可能產生問題的,是有關於「歧視性」的差別選擇,常見的有不允許穿拖鞋入內或需著正式服裝等,美國的電影裡也常有那種,不夠辣或不夠酷的話,便不得或只能乖乖排隊入 pub 的情節出現。對於私人擁有的店家來說,選擇性地服務或接受顧客,在(各國)法律上,似乎也沒什麼不對。

不過,中國是個土地公有制的國家,搞不好從這個觀點出發,商家選擇性地不准顧客入內,便是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自由也說不定。不過這樣就更亂了,私人住宅的土地其實也是公有,這樣一來,豈不是任何人也都可以進入私人住宅內,否則就是被侵犯了人身自由?

更精確一點地來講,問題不在於有沒有侵犯人身自由,而在於有沒有「歧視」,如在美國如果店家不允許黑人入內的話,可能就會違法。

中國,真是一個令人想不透的國家。


  1. 掙「一口氣」是也。
  2. 如「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之類的。
  3. 如東區 SOGO 百貨,常發生這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