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
剛剛看到這篇《我是鄭南榕 我主張台灣獨立(內有不忍照片 沒有良心的不要進來)》,小時候的回憶,湧了上來。
小時候在新聞畫面裡,看過民眾遊行,企求民主,最後被國民黨政府命令軍警驅散。電視畫面裡,警察追著民眾,拿著比鋁棒、木棒還要硬的警棍,朝著頭狠狠地打好幾十下,比打野狗還要凶狠。年幼的我,邊看邊發抖,父母趕緊叫我離開,不忍我發現生命的殘酷。
鄭南榕的新聞,我也有看過,那時我已經長大了一點,但還是不曉得那是什麼意義。不過,死有輕如鴻毛,重如泰山,那時我認為,選擇這樣的死法,一定有很深刻的主張,與願意用生命印證的堅持。
剛進建中,就聽聞曾經有傳說中的地下刊物:火種。好像只差了一年,我與火種,緣慳一面。似乎,我也錯過了野百合學運。
下面這部廣告,我認為沒聽過,或不清楚上面這一切的人,都應該要看一看:
雖然是謝長廷的競選廣告,不過請不要理會這點,你應該要依據你個人的理性思考,自行判斷。能夠以自由的意志,選擇你認為最佳的人選,這樣的機會,正是那些只差個兩、三年,你就錯失而未曾聽聞他們故事的那些人,用生命與血淚所捍衛的,發表意見的自由。
兩個陣營分別提出的公投,也請一定一定要去投票。因為,投了票,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才算是真正的「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如此才不負於,前人們,用血、淚,和生命,為我們增取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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